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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謝張堅庭導演(Alfred),算係張婉婷導演(Mabel)的多年朋友,說話比較中肯. Alfred你嘅分析有些地方我同意,但有些地方我作為一個鍾意睇紀錄片,拍過三套紀錄片嘅導演,就絕不能同意.今日我想同你誠心,不亢不卑咁討論,問一問你,同你探討一下一啲紀錄片嘅問題,可以嗎?
附筆:我唔可以話係任何野嘅專家,有幸我响冇讀過任何電影學院的情況底下,我第一套自資拍攝嘅紀錄片得到加拿大國家博物館(Canadian National Archive)嘅錯愛同埋收藏.
1) 你話 >> “我認為用父母簽的consent 作為法律手段並不合理。”
Alfred,請問你有無睇過英國經典紀錄片Up (film series)嗎? 你知道 Up (film series)由七歲開始拍攝一班小朋友 (大約14個小朋友), 每七年拍一次, 拍到63歲 (63 Up (2019)), 橫跨56年, 你明白拍紀錄片的專業操守, 需要有法律/合約為依歸,同埋保護嗎? 你明白法律,不是你所謂的”法律手段”嗎? 我想問一問你點解英國就可以有 Up (film series) 呢一啲國際級 National Treasure, 今時今日可憐可悲嘅香港就有 “新香港式文革批鬥” Mabel 張婉婷導演, 參與電影拍攝各位人士, 甚至學校同老師都受到前所未有”用詞惡毒”的人身攻擊? Alfred, 我想請問你睇完我的所謂例子同分析,有啲咩不同嘅意見同睇法,可以比我地參考討論嗎?
2) Alfred你話 >> “況且她不是演員,但記錄了的片段在這年代有如月球上的石刻,是一生的印記,演員是永恆的榮耀,於一個普通女學生是長久的傷痕。”
Alfred, 我再以 “Up (film series)” 為例子, 其中一位成員 Neil 長大成人之後, 有數年時間成為 unhoused 人士, 無家可歸, 如你”傷痕”的說法, “Up (film series)” 以後可以永世不得見其天日, 因為Neil一個人嘅”演員是永恆的榮耀,於一個普通**男**學生 (Neil in Up (film series)) 是長久的傷痕。” 合情合理嗎?
Alfred, 剛巧九年前, 2014 年我視像訪問了台灣紀錄片導演楊逸帆先生 Adler Yang. 當年19歲的 Adler 的學習的理由 (If There is a Reason to Study) 在香港藝術中心 agnès b. 電影院播放. Adler 從他14歲開始便拍攝他同班的多位同學, 用你”長久的傷痕”的見解, Adler 任何一位當年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拍攝, 只有 14, 15, … 歲的同學, 便隨時可以因為長大成人之後覺得影片對他們任何的”傷害”, 便要 Adler 以後永世不能播放他的電影 “學習的理由” 嗎?這對一個用心拍攝紀錄片五年的電影導,電影演製作人公平,公道,公正嗎? Alfred, 我想請問你睇完我的所謂例子同分析,有啲咩不同嘅意見同睇法,可以比我地參考討論嗎?
P.S. 錦上添花易, 雪中送炭難. 多謝袁國勇教授. “《給十九歲》中受訪 袁國勇稱拍攝程序恰當惟未知會否公映 讚張婉婷照顧學生” See For the record (2)
P2.S. 錦上添花容易, 雪中送炭難, 一沉百踩嘅香港人周街都係! 多謝黃秋生先生出來講下一啲公道說話. “給十九歲的我|黃秋生維護張婉婷 留言反駁跟網民開火” See For the record (3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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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 the record (1), Mr. 張堅庭導演(Alfred)頻道 (20230208) full post for full context in case I missed something.
//這陣子有關19歲的討論鋪天蓋地,但有關張婉婷的描述,脫離了討論、辯論的範疇,用詞惡毒,我認識她40多年,她是一個天真的人,有時我會心問,有冇咁懵呀,都過知天命之年了。
她不擅討論,只喜歡問問題,羅啟銳未走,生活上的決定都由丈夫說了算,也只有她這種性格才會用十年時間為學校拍記錄片,行家的認知中,香港沒有記錄片市場,開始籌劃時只是奉獻或冒險試吓花十年時間睇睇。
現在的問題原因有兩個,第一是19歲商業及評論開始太成功,愈成功對個別演員傷害愈深,我認為用父母簽的consent 作為法律手段並不合理。第二是一個劇情片導演處理記錄片,肯定會把劇情先於記錄,而且會加入自己的判斷,其實任何一套記錄片導演在剪接、配樂及旁白都有不自覺或自覺的立場,只不過在十年拍攝當中,把個人材料放大,在19歲,劇情片導演選材會著重juicy 的素材,把影片的可觀性置於同學的感受之上,這是劇情和記錄矛盾引致的傷害,而在私人試映的好評及隨之試映場的票房成功,變成第二次傷害,這次害及學校及創作團隊,包括了部分學生。
撤影是最好的決定,但要平復傷痕需要一段長時間。
亞聆的長文寫得非常好,12歲父母代簽的consent 是否在20歲後仍然有法律責任是一個可以辯明的法律觀點,我個人認為在道德上有欠缺,撤影是唯一的補救。
況且她不是演員,但記錄了的片段在這年代有如月球上的石刻,是一生的印記,演員是永恆的榮耀,於一個普通女學生是長久的傷痕。
或許在三四十年後,這幾位各有成就的女孩團聚時,經歷了人生幾許風雨,回頭看,覺得這19歲的事情只是茶杯裏的風波。
我只能就我理解的說,張婉婷沒有部份人所說那麼差勁、惡毒,相反她是真的天真,古稀之年仍然如此,受的傷害不淺,可憐的是肯為她一齊孭鑊的愛人早她離去,留下她孤身在戰場。
春天到了,不如和朋友去日本歐洲作深度旅遊,遠離是非之地。/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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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 the record (2),”《給十九歲》中受訪 袁國勇稱拍攝程序恰當惟未知會否公映 讚張婉婷照顧學生”
《給十九歲》中受訪 袁國勇稱拍攝程序恰當惟未知會否公映 讚張婉婷照顧學生
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
由英華女學校委託導演張婉婷攝製的《給十九歲的我》,近日拍攝、公映問題引起爭議。《給》片中其中一幕,提及英華女學生到訪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的實驗室,袁國勇向本報稱,當日張婉婷拍攝前主動聯絡他,稱想帶同約10名學生參觀其位於瑪麗醫院的實驗室,當時已在醫院部門主管、傳訊部同意下拍攝。
袁國勇表示,當時知悉張婉婷正為英華女學校拍攝紀錄片,惟未知道片段會用以何種形式上映或會否公映,不過他形容拍攝程序恰當(Everything was properly done),認為張婉婷就其片段的處理手法並無問題。他補充,拍攝當日有見張婉婷相當照顧(very caring)學生,如主動介紹各學生的未來志向、對於理想工作有何疑惑,希望袁國勇提供適當建議。
他補充,以往曾出席英華女學校畢業禮,認為從交談中了解到英華女學校是一所很好的學校,校長及老師「不分貧富,一視同仁地教導每一位學生」,為同學們培育「獨特和獨立的人格(unique and independent personality)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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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 the record (3). “給十九歲的我|黃秋生維護張婉婷 留言反駁跟網民開火”.
文章日期:2023年02月08日
張婉婷執導的紀錄片《給十九歲的我》公映數天引發連串爭議,片中女主角王卓聆(阿聆)與佘麗薇(阿佘)向傳媒控訴曾反對電影公映,之後又有第3名主角「香港小姐」江冰瀅撰長文寫感受,稱當時被拍攝團隊誤導才會簽下同意書。張婉婷周日(5日)到戲院謝票時,宣布電影由2月6日起暫停公映,待大家釐清究竟發生何事,才決定電影會否再上映。事件引起社會爭議,導演張婉婷連日來被網民抨擊,但陶傑認為責任不在張婉婷,黃秋生亦支持張婉婷,更為此在社交平台與網民開火。
黃秋生今日凌晨在社交平台撰文︰「電影中,導演同演員多數都係打工㗎咋。唔係好似外行人以為咁,可以話事㗎。當然,有出品人身兼導演同演出嘅,不過唔多囉。我講自己咋﹗」有網民留言「電影公司同學校應該負更多責任吧」,黃秋生回覆:「你去餐廳食嘢嗰陣有冇先查清楚食材嘅來源?」有網民認為拍攝過程完全忽略了未成年人士本身應該被保護的權利,黃秋生反問︰「保護乜嘢?侵犯咗乜嘢?好奇。」有網民認為片中女生不願意公開自身的過去,但有人就拿去參展圖利。黃秋生直斥:「唔願意就咪拍啦﹗」另有網民解釋:「當年班學生係為咗學校建新校舍籌款,而班女生又不夠力去拒絕唔拍﹗」黃秋生說:「父母呢?好像似少咗啲人喎!」
有網民指「分紅都分唔少啦」,又指張婉婷已經不合時宜,是上世紀的人,黃秋生先留言「分完一半都冇」,再維護張婉婷說︰「有片拍就等如得?你人生真係簡單﹗」有網民認為一切都是導演錯,黃秋生反駁:「導演只係指揮製作組㗎咋﹗」有網民認為「咩崗位都好唔應該蝦人」,黃秋生回應︰「崗位同崗位係蝦唔到對方範圍內可以蝦嘅人,例如演員就冇權發通告,助導就唔使買飯等等。」
(即時娛樂)